
□赖芳杰
业主开车进不去自家小区,只因未交物业费;门禁、道闸沦为催费工具,基本通行权被随意剥夺……近年来,物业与业主的矛盾频发,根源在于错位的角色认知。全国人大代表樊芸直击痛点,建议将官方文件中的“物业管理”统一改为“物业服务”,两字之差,不仅是表述的优化,更是从“管理者”到“服务者”的理念重塑,直指行业治理的核心症结 。
“管理”和“服务”,一词之差,差别是态度和立场。一说“管理”,物业成了“管人的”,业主反倒成了“被管的”,关系不对等,矛盾自然多;换成“服务”,一下子就平等了——业主花钱买服务,物业干活尽本分,这才是本该有的市场规矩。可偏偏有些物业拎不清,把小区当自家地盘,把业主当管理对象,停车乱、收费乱、维修慢、维权难,说到底,就是“重管理、轻服务”的老思想在作祟。
从“管理”到“服务”,不只是改个名,更是法治和市场的双重归位。《民法典》早就定了物业的服务属性,不少地方也改了叫法,但行业惯性太大,还是有物业端着“管理者”的架子。统一官方表述,就是要把法律精神落到实处,把契约关系摆正——物业的本分是守好小区、修好设施、回应诉求。这一改,就是要逼物业放下身段,真心实意围着业主转。
改名容易,做实难,得靠制度跟上才算真改。要建物业信用档案,服务差就罚、就淘汰;要降低业委会门槛,让业主能轻松换物业;要明码标价、公示收益,收费透明不糊涂;要完善条例,给业主撑腰,侵权就“一票否决”。只有把名字的改变,变成实打实的制度、升级的服务、靠谱的保障,才是真换位思考了。
物业事小,连着万家民生;服务事细,关乎邻里安心。从“管理”到“服务”,改的是称呼,立的是规矩,暖的是民心。等物业真的当好“服务员”,业主权益有保障,小区才能从矛盾堆,变成舒心的幸福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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